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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机器人“上岗”,助力执行质效提升

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,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,法院“案多人少”的矛盾日渐突出。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,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院的精心指导下,创新性建设两级法院大数据交换平台,引入研发“RPA”(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)流程自动化先进技术,通过模拟和增强人类与计算机的交互过程,自动执行基于规则的大批量、可重复性任务,实现工作流程的自动化,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走深走实,助力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辅助立案,让生效案件快速进入执行程序

为缩短生效判决到执行立案时间,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快速实现。面向漯河市两级法院,针对民事一审、二审案件实现对所有生效审判案件短信告知当事人生效信息,提醒其申请执行立案;向被执行人送达督促函和执行风险告知书,督促被执行人15天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。在被执行人经督促不履行生效判决,申请人同意执行立案的情况下,系统自动抓取立案材料并推送给申请人;申请人点击诉讼链接,确认申请立案,系统自动生成执行申请书,申请人补充部分信息并签名后,系统自动立执行案件并发起查控。通过增加对执行前督促流程的业务再造,使得审判和执行环节的协调配合,形成了一个闭环式督促主动履行机制,有助于督促败诉方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,加快执行进程、缩短执行周期,有效提升执行指标质效。上线以来,案件生效到执行立案时间缩短了14天。

辅助办案,让执行案件高效完成执行流程

漯河中院联合有关科研院所,研发了执行辅助管理平台,对“查”、“控”、“审”、“解”、“析”、“回”等执行全流程实现RPA自动化。

RPA自动化软件技术可以7×24小时持续不间断地工作,自动完成各个环节的操作,从而为执行案件的办理节约大量的时间。点对点查询结果回填软件则通过自动提取、上传、查询和回填的功能,解决了执行法官办理案件时需要在系统间频繁切换,人工录入、导出、上传,工作繁琐,人力成本高的难题。执行法官只需一键输入,设定执行任务,执行辅助系统将代替人工全天候不间断开展工作,实现自动批量查控、冻结、文书生成、节点点亮、信息回填等工作。而集中查询冻结功能则为法院提供了一个智能化的查询和冻结平台,使得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更加高效、准确地进行资产查询和冻结。

RPA自动化具有“两省一减少”的优点:“省”人工;“省”时间; “减少”工作疏漏。人工操作容易出现错误和疏漏,而RPA可以模拟人类操作计算机的行为,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审判结果的影响,提高了审判的准确性和一致性,真正解决了在办案中的实际问题,将法官及书记员从大量繁琐、重复、易错、低价值的工作流程中解放出来,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更多高价值的工作中,从源头上杜绝了因该问题对被执行人产生的不必要困扰。

辅助管理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

建立一站式、集约型执行服务平台,设置线上“约谈”、“送达”、“申请”、“查询”等功能,全程电子化操作,步骤简单,为当事人创造了便利条件。以“数据多跑路、当事人少跑路”的执行服务方式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感,彰显执行正义,打造高质量的涉执民心工程。

执行服务平台建设案件回访系统,采取短信、电话、微信、面谈等多种形式予以回访,多渠道了解当事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,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回访答疑,化解当事人心结;对满意度较低的法官,及时进行约谈提醒,督促改进工作作风。

回访后台记录RPA软件技术上线以来,两级法院共实现回访案件1571件,发送短信1678次,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建议142个,积极延伸了执行案件案后服务,做好执行的“后半篇文章”。自漯河市两级法院引入RPA软件技术后,执行质效显著提高。一是首执结案用时同比缩短了34天,缩短了71%;二是执行完毕率同比提高了5.15个百分点。此外,RPA软件还打破了过去沟通不畅的僵局,无论是法官与当事人还是法官与律师之间,都能够通过系统实现实时、高效的沟通。

下一步,漯河中院将继续创新研发RPA软件,赋能各级法院智慧管理、调解、审判和执行全领域,打造安全可靠的数字化、智慧化、自动化的新模式,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。(寇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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