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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双剑机械公司房产遭拆除事件:法律程序争议与企业维权困境

近日,河北双剑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双剑公司”)反映其位于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建设路8号的合法房产遭遇强制拆除一事引发社会关注。该事件涉及法律程序争议、企业财产权保护及地方行政与司法职能衔接等多重问题,目前仍未得到妥善解决。

合法房产突遭拆除 企业维权陷入僵局

根据双剑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,争议房产位于饶阳县建设路8号,房产证号为E2-286,建筑面积1490.4平方米,土地面积542.80平方米,系四层工业用房。2020年4月,该公司称其房产在未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,遭饶阳县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光大地产”)法定代表人侯某等人强制拆除。事发后,双剑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获立案,但案件后续被饶阳县人民检察院撤销。双剑公司负责人表示,针对撤案决定,企业多次向饶阳县、衡水市及河北省三级检察院反映情况,并称时任饶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曾回应“我们只和公安局说,和你们说不着”。尽管上级检察机关要求饶阳县检察院协调解决,但据企业方称,事件至今未获实质性进展。2023年6月3日,争议房产最终被完全拆除,现场视频及照片显示,拆除过程中企业员工与施工方发生冲突,一名看守人员受伤住院。目前光大地产已在原址开发商品房项目。

企业诉求:产权置换与法律程序质疑

双剑公司提出,其作为持有合法不动产权证的企业,要求按“1:1比例”置换同等面积房产。企业方强调,事件已导致生产经营停滞、员工失业风险加剧,直接经济损失超千万元。公司代理律师指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及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,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强制拆除公民、法人合法财产,司法机关应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。争议焦点集中于两方面:一是检察机关撤案决定的合法性。法律界人士分析,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毁坏财物行关立案,检察机关撤案需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6条规定的法定情形,并应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;二是行政强制行为的合规性。根据《行政强制法》,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前需履行催告听取申辩、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法定程序。企业方称未收到任何书面行政决定。

专家呼吁:厘清权责界限 保障市场主体权益

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李明(化名)指出,此类事件需重点审查三方面:一是拆迁行为是否具备合法征收决定;二是强制拆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;三是司法机关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。若企业财产确遭非法侵害,当事人可依据《国家赔偿法》主张权利,检察机关也应依法启动监督程序。

全国政协委员、企业权益保护专家张华(化名)建议,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拆迁时应严守法治底线,“尤其对持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市场主体,需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,避免以拆代征’激化矛盾”。其同时强调,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应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与申诉权。

企业现状与行业警示

目前,双剑公司已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并计划申请最高检监督程序。企业负责人表示,四年维权已耗尽企业资源,百余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。该事件暴露出部分中小企业在政商关系中的弱势地位,亦引发公众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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